2008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国家法规要求、企业行为规范和自身监管创新三个关键环节入手,采取先宣传后治理、先自查后检查等方式,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据统计,该局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03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065家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921份;共发放相关宣传材料近9000份,组织相关人员培训962人次。目前为止,未发现因违反兴奋剂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查处的情况。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狠抓宣传发动,将国家相关精神贯彻到位。把国家反兴奋剂法规、兴奋剂目录、专项治理相关文件和厦门市药品类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汇编成册,连同反兴奋剂宣传海报、警示标语等分发给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并借助国际禁毒日、奥运圣火在厦门传递等有利时机以及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全市共同支持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兴奋剂的良好氛围。
二是狠抓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采取参加培训和自办培训的方式,组织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进行兴奋剂专项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同时,将培训课件上网公布,方便查询,切实使监管人员懂得怎么抓,企业人员懂得怎么做。
三是狠抓自查自纠,将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到位。向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印发《厦门市涉药单位药品类兴奋剂专项治理自查表》,实行100%的自查自纠;药品生产企业对在产含兴奋剂药品100%加注了“运动员慎用”标识。
四是狠抓全面治理,将部门监督检查覆盖到位。5月份,该局组成8个检查组,采取先明查后暗访以及“检查后纠正、整改后复查”等方式,集中力量对全市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含兴奋剂药品加注标识和注册备案情况,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定点批发企业规范经营措施和相关记录等。做到检查面全覆盖、涉药品种全检查、违法行为全查处。